納斯達克一般會與上市公司逐案討論補救措施,但在問題太嚴重而沒有補救措施足以緩解時,亦可基于公共利益考慮直接拒絕公司繼續(xù)上市。公司可在收到退市決定書七個工作日內向納斯達克聽證委員會提請上訴;若對聽證委員會決定不服,可向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委員會提起聽證審查;若對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委員會決定仍不服,最終可向納斯達克董事會上訴
[評論上榜]@財新網(wǎng)友drLzlw:國內騙習慣了
相關專題:瑞幸“跌倒”

納斯達克一般會與上市公司逐案討論補救措施,但在問題太嚴重而沒有補救措施足以緩解時,亦可基于公共利益考慮直接拒絕公司繼續(xù)上市。公司可在收到退市決定書七個工作日內向納斯達克聽證委員會提請上訴;若對聽證委員會決定不服,可向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委員會提起聽證審查;若對納斯達克上市資格委員會決定仍不服,最終可向納斯達克董事會上訴
[評論上榜]@財新網(wǎng)友drLzlw:國內騙習慣了
相關專題:瑞幸“跌倒”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