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wǎng)】(記者 劉雨錕)陸風(fēng)X7與路虎攬勝極光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糾紛塵埃落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駁回陸風(fēng)X7生產(chǎn)方江鈴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江鈴控股)針對外觀專利的再審申請。這意味著最高法認定陸風(fēng)X7在外觀上抄襲路虎。
路虎攬勝極光是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下稱路虎公司)在2010年推出的車型,2014年,江鈴控股推出陸風(fēng)X7,甫一上市行業(yè)就認為該車型與攬勝極光極為相似。兩家公司的知產(chǎn)糾紛就此展開。(詳見《財新周刊》報道“中國汽車山寨時代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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